房屋漏水损失承担要根据不同情况判断。
新建房屋在质保期内漏水,通常由开发商担责。按照《民法典》,开发商对房屋质量有瑕疵担保义务,此期间房屋质量出问题,开发商要维修,还要赔偿漏水造成的损失。
要是楼上住户用水不当、装修破坏防水等,导致楼下房屋漏水,楼上住户就构成侵权。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楼上住户要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得赔偿楼下住户因漏水遭受的财产损失。
若相邻关系人,像同一楼层邻居,使用公共区域或共用设施操作不当致漏水,责任归该相邻关系人,其要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若物业没尽到对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管理义务,致使房屋漏水,物业要担责。物业应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
因自然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房屋漏水,有保险就按保险合同理赔;没保险,业主可能要自行承担部分或全部损失。
遇到房屋漏水,受损方应先确定漏水原因,再找责任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