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有个暖心规定,要是夫妻离婚时,有一方生活困难,而另一方有负担能力,那有能力的一方就得给困难方适当帮助。至于帮助的具体办法,先由夫妻俩自己商量;商量不拢的,就由法院来判。
要是想申请离婚经济帮助,先试试和对方好好谈。跟对方讲清楚,因为离婚自己生活变得艰难,需要对方给点经济支持。同时,把帮助的方式,像一次性给钱还是定期给,给多少钱,给多久这些事儿都谈明白,然后写成书面协议。这样白纸黑字,以后也有个凭证。
要是和对方商量不成,那就可以去法院起诉申请经济帮助。不过,去法院可得有证据证明自己生活困难。这里说的生活困难,是指光靠自己的财产和离婚分到的财产,没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或者离婚后连住的地方都没有。能证明的材料有挺多,像收入证明能看出自己收入低,医疗费用清单说明有不少开销,住房情况证明能证实没地儿住。
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会综合考虑好多事儿,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婚姻过了多长时间,困难到底有多难等。最后,会参考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再结合对方的经济能力,来定给多少钱、怎么给。所以,大家遇到这种事儿,要清楚自己的权利,按法律程序来争取应得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