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盖财务章是否有效,要分情况来看。财务章一般用于财务往来结算,像开收据、发票这些,不是专门用来签合同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当事人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自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这里“盖章”通常指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所以只盖财务章,可能不符合常规合同订立要求,存在效力问题。
不过要是有证据表明,双方在交易里一直认可用财务章签合同,或者一方履行了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那合同同样成立且有效。比如双方长期合作,每次合同都盖财务章还顺利履行,这次盖财务章的合同也会被认定有效。
要是一方以合同仅盖财务章为由,主张合同无效,就要结合具体交易情况判断了。要是对方能证明双方有使用财务章订立合同的交易习惯,或者合同已实际履行,法院大概率会认定合同有效。要是没法证明,合同就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所以签合同最好用公章或合同专用章,能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