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取保候审保证人,是需要承担法律规定责任的,主要有两方面。
首先是监督责任。保证人得监督被保证人遵守相关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被保证人不能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要是住址、工作单位或联系方式有变动,要在 24 小时内报告给执行机关。传讯时要及时到案,不能干扰证人作证,也不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保证人要时刻留意被保证人的行为,一旦发现他可能违反或者已经违反这些规定,就得赶紧向执行机关报告。
还有连带赔偿责任。要是被保证人违反了规定,而保证人没及时报告,那保证人会被罚款,要是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如果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同时还是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保证人得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赔偿金额以保证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的诉讼请求数额为限。
所以,当别人让你担任取保候审保证人时,可要多留个心眼,认真履行法定的义务,不然就可能碰到一些不利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