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原告撤诉之后,过半年再重新起诉离婚,法院通常是会受理这个案件的。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原告主动撤诉或者被按照撤诉来处理的离婚案件,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会参照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来处理,也就是不会受理。不过要是过了半年再起诉,就已经过了这个限制时间了。
等再次起诉的时候,法院还是会对离婚案件进行全面审查。重点会看夫妻感情是不是真的已经破裂了。判断的方面有很多,像双方的婚姻基础怎么样,婚后感情好不好,因为什么原因要离婚,目前夫妻关系的状况,还有没有和好的可能性等等。要是有证据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比如存在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这些恶习还屡教不改、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等法定情况的,法院就有可能判决准许离婚。但要是证据不够充分,没办法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法院也可能判决不准离婚。另外,在财产分割、孩子抚养这些问题上,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公平合理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