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开庭的时候要是发现了临时证据,咱们可以这么来处理。要是这个证据属于新证据,当事人得赶紧跟法庭说,简单讲讲这个证据叫啥、是从哪来的,以及想要证明啥事儿。这里说的新证据,一种是在规定的举证时间结束后才新找到的,另一种是因为客观原因没办法在举证时间内拿出来,而且要是不审理这个证据,法院判案可能就会明显不公平。打个比方,在合同纠纷里,开庭前都不知道对方签了个交易补充协议,开庭的时候才找到,这种就可以当成新证据。
2、法庭会对这个所谓的新证据进行审查,看看它符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新证据标准。要是法庭觉得这确实是新证据,一般会让对方当事人来质证。对方当事人在质证的时候,可以对证据是不是真的、和案子有没有关系,以及合不合法发表自己的看法。
3、要是这证据不是新证据,当事人提出来之后,法庭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要不要接受。要是法庭不接受,对当事人可能就不太好了,因为这可能违反了举证时间的规定。不过呢,如果当事人能证明自己不是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才晚交证据的,法庭也可能会考虑接受这个证据,但可能会批评当事人几句。
总之,开庭时发现临时证据,要马上告诉法庭,按照法庭规定的程序来处理,这样才能保证证据能在法庭上合法有效地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