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书通常不会随便撤销,仅特定情形下才可能启动撤销程序。
要是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能通过上诉请求上级法院撤销或变更原判决。当事人要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上诉程序启动后,上级法院审理时,若认为原判决存在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或程序违法等问题,可能会撤销原判,将案件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
若判决已生效,可走再审程序撤销。当事人觉得生效判决有误,能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审查后,若发现原判决真有错误,或符合法律规定的再审情形,会裁定再审,再审后可能撤销原判决。另外,法院院长若发现本院生效判决确有错误,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可启动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发现地方各级法院、上级法院发现下级法院的生效判决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再审后也可能撤销。
撤销判决书没有固定时间,重点在于能否经法定程序证明判决存在可撤销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