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被继承人在去世之前把房子赠给别人的情况并不少见。从法律角度看,如果这个赠与行为是合法有效的,那房子的所有权一般就归受赠人了。
按照《民法典》的说法,赠与合同就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免费送给受赠人,受赠人也同意接受的合同。要是赠与人明确表示要把房子送出去,受赠人也答应了,并且还完成了房屋所有权的过户登记手续,那这房子就实实在在是受赠人的了,不再算被继承人的遗产。
但要是只签了赠与合同,没去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从法律上讲,房子的所有权还没转移,依旧属于被继承人。不过,只要赠与合同符合法定条件,它就是有效的,受赠人可以根据合同要求赠与人去办理过户。
还有一种情况,要是赠与行为存在能撤销的情况,比如受赠人严重伤害了赠与人或者他的近亲,或者受赠人本来有义务赡养赠与人却不履行,又或者不履行赠与合同里约定的义务,那赠与人就有权撤销这个赠与。一旦撤销,房子的所有权还是归赠与人,也就是被继承人。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赠与房屋时一定要及时办理过户登记。要是遇到赠与合同相关纠纷,要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