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交通刑事案件里,要是被害人一方觉得法院判的刑罚太轻,没办法直接向法院提出上诉,不过能让检察院帮忙抗诉。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要是对地方各级法院一审的判决不满意,在收到判决书的五天内,就有权要求检察院提出抗诉。检察院在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天内要决定是否抗诉,并且给请求人答复。
2、要是被告人一方觉得量刑太轻,通常不能因为这个理由上诉。这是因为“上诉不加刑”是刑事诉讼里很重要的原则,也就是说二审法院在审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时,不能给被告人加刑。要是被告人以量刑轻为由上诉,就可能和这个原则冲突。
3、由此可见,碰到交通刑事案件量刑太轻的情况,得看是哪一方觉得轻,再决定用什么办法来解决。被害人一方可以申请检察院抗诉,试试看能不能改变判决结果;而被告人一般不能以量刑轻为理由上诉。未来,随着法律实践的发展,对于交通刑事案件量刑救济途径可能会更加细化和完善,以更好地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