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解散时,一般不能申请清算。不过在特定情况下,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
根据《民法典》和《公司法》等法规,有两种情形,债权人或股东可申请法院强制清算。其一,公司经营管理出了大问题,继续经营会严重损害股东利益,且没办法通过其他方式解决,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超百分之十的股东,可以先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再进行清算。其二,公司到时间却不成立清算组来清算的,债权人能申请法院指定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要是想申请强制清算,申请人得备好能证明符合法定情形的证据材料。比如能证明公司陷入僵局的股东会决议、会议记录,能证明公司逾期没清算的催告文件等。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强制清算申请书和证据材料,法院受理后会审查。若符合条件,就会裁定受理,还会指定清算组。接下来,清算组会接管公司财产、清理债权债务等,完成整个清算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