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损坏评估不一定要由法院指定机构来做。在打官司之前,要是你想搞清楚房屋损坏情况,为索要赔偿找依据,完全能自己找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来评估房屋损坏。自己委托评估得出的报告是有一定参考价值的,能作为你主张自身权益的证据。
而到了打官司的过程中,双方可以一起商量确定有资格的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要是商量不拢,那就由法院来指定。法院指定评估机构,主要是为了保证评估公平公正、有权威性,避免双方在挑评估机构时起争执,这样得出的评估结果更能客观反映房屋实际损坏情况。
有的时候,一方自己找机构做的评估,另一方可能不认可。这种情况下,觉得有问题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评估,法院会按照规定程序来确定评估机构。
简单来说,房屋损坏评估有多种方式。你既能够自己委托有资质的机构来评估,也能在打官司的时候,通过双方协商或者由法院指定的办法来确定评估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