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住院期间工资怎么算,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其实这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的确定有关。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受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工接受工伤治疗时,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得按月支付工资,而且工资福利和原来一样。
那原来的工资福利怎么算呢?通常是工伤职工在单位受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福利。这里的工资包含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要是工作不满十二个月,就按实际工作月数的平均工资来算。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十二个月。要是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最多也只能再延长十二个月。等工伤职工评定了伤残等级,就不再发原来的待遇,而是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如果停工留薪期满还需要治疗,那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要是单位没按规定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可以先和单位协商。协商不成,还能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