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官司的时候,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的管辖裁定,是能够上诉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院受理案件后,要是当事人觉得这个法院没有管辖权,得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来。法院会对这个管辖权异议进行审查。要是异议成立,法院会裁定把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要是异议不成立,法院就会裁定驳回。
要是当事人对地方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裁定不服,有权在裁定书送到自己手上那天开始算的十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管辖权异议裁定很重要,它关系到案件能不能在合适的法院审理,对当事人的权益影响很大。法律给了当事人上诉的权利,就是为了让他们能在管辖问题上充分说出自己的想法,防止因为错误的管辖裁定,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审理。
所以,如果当事人对一审的管辖裁定有意见,别担心,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按照规定的程序,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