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时,员工最关心的就是工资能否及时拿到。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要当场结算并支付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合同,需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工资。
公司解散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况。公司一旦决定解散,法人资格会逐渐消灭,就没办法继续履行支付工资等义务。所以,公司有责任在解散时及时和员工结清工资。要是没当场结算,员工可以要求公司在合理时间内支付。
如果公司解散时没当场结算工资,员工可以先和公司协商,让公司支付工资。要是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如果公司逾期不支付,会被责令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员工加付赔偿金。员工也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