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仲裁里,被申请人若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是未经仲裁庭同意就中途退庭,仲裁庭能进行缺席裁决。仲裁庭会按照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陈述以及庭审查明的情况来下裁决。
申请人即便遇到被申请人缺席的情况,也得充分准备好支持自己主张的证据。因为仲裁裁决要依据事实和法律来作出,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越充足,仲裁庭就越容易查明事实,进而作出对其有利的裁决。像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工作证等都能作为证据。
要是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会被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要是被申请人有反申请,仲裁庭还能对反申请进行缺席裁决。
缺席裁决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对方在劳动仲裁中缺席时,申请人要积极配合仲裁庭审理,提供充分的证据,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