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向债务人追偿,诉讼时效是三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就是三年。担保人担责之后,能在担责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这追偿权也受这三年时效的限制。
诉讼时效从担保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承担了担保责任那天开始算。在这三年里,如果出现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要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去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等情况,时效就会中断。从时效中断的时候起,时效重新开始计算。打个比方,开始计算时效的第三年,权利人起诉了,那从起诉这事发生以后,又会重新算三年时效。
要是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为不可抗力这样的障碍,没办法行使请求权,时效就会中止。等导致时效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再过六个月,时效就到期了。
所以说,担保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承担担保责任后的三年内,得赶紧行使追偿权。要是过了时效,打官司的时候可能就没法胜诉了。很多人容易忽略这个时间限制,结果吃了亏。大家一定要重视诉讼时效,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