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验收的工程款处理分不同情形。
工程未验收却已实际交付使用,按法律规定,视为发包人认可工程质量合格。这种情况下,承包人能请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发包人不能以工程未验收为由拒付。
工程未验收也未交付,要是因发包人原因,像拖延验收等,不能免除其支付工程款的义务。承包人可书面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组织验收,若发包人仍不验收,承包人可从催告期满之日起计算工程款利息,并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
若因承包人原因,如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未整改完毕,导致工程未验收,发包人有权拒付工程款。承包人得及时整改,等验收合格后再主张工程款。
处理这类问题,承包人要收集相关证据,像合同、施工记录、催告文件等。协商不成时,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发包人应积极履行组织验收等义务,避免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