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停工期间费用该由谁承担,得看停工原因。
要是发包方的问题导致停工,像没按约定提供施工条件、没及时付工程进度款,按《民法典》规定,发包方得承担停工费用。这里面有承包人停工、窝工的人工钱,机械设备闲置的费用,还有合理的利润损失等,工期也得往后顺延。
要是承包人自己的问题,比如施工管理不行、劳动力或者设备不够,那承包人就得自己承担停工费用。而且,承包人可能还得为工期延误担责,赔偿发包方的损失。
要是遇到不可抗力,像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这些不能怪双方的情况,一般是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工程本身受损,还有因为工程损害造成第三人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方负责;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和停工损失,承包人自己担着;停工时,承包人按发包方要求留在场地的必要管理人员和保卫人员的费用,发包方出;工程清理、修复费用,也由发包方承担,工期同样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