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一般按以下流程处理。
审理前,法院在法定时间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其诉讼权利和义务,随后组成合议庭。审判人员审核双方提供的证据,调查收集必要证据,必要时追加当事人。
审理阶段,法院提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开庭时间、地点。庭审先宣布法庭纪律,接着进入法庭调查,双方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出示证据并相互质证。之后是法庭辩论,当事人就争议焦点辩论和反驳。辩论终结后,法院依法判决。判决前一般会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法院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及时判决。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在规定时间内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上诉请求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作出维持原判、改判、发回重审等处理。
案件生效后,负有义务一方不履行判决,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过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存款,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等措施实现债权人债权。
若遇到民间借贷纠纷,要留意各阶段时间节点。审理中积极提供证据,若不服判决及时上诉;案件生效对方不履行,尽快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