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在离婚财产分割中是否参与其中,这可不是简单的是或否能说清的,要按照不同情况来判断。
先说婚前购买的情形。要是婚前买的个人财产保险,而且缴费都结束了,那这就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离婚的时候就不用拿出来分割。打个比方,有人在结婚前就买了人身意外险,之后不用再交钱,这份保险的权益就只属于购买的那个人。但要是婚前投保,婚后还在继续缴费,那婚后交的保费和对应的现金价值,就可能被当作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这部分就得拿出来分割。
婚后购买的保险情况也不少。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保险,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婚后买的分红型保险,它的现金价值、红利这些收益部分通常要进行分割。不过,要是给子女当受益人的人身保险,这种一般会被当作是对子女的赠与,就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不用分割。
还有一种情况,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给自己买有特定人身属性的保险,像重大疾病险,而且保费也是用个人财产交的,这种保险通常也不用分割。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在婚姻中涉及保险购买和缴费时,要明确资金来源和保险属性,保留好缴费凭证等相关证据,这样在面临离婚财产分割时,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