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高利贷不一定构成犯罪。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此罪认定和放贷人数无关,主要看违法所得,数额较大通常指违法所得在10万元以上。
若经常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且情节严重,会构成非法经营罪。“经常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这里“不特定多人”一般认为是多人,通常3人及以上算多人,但司法实践中要结合整体案件情况判断。
此外,放高利贷时伴有暴力催收等行为,可能涉及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犯罪,这些犯罪的认定也不单纯取决于放贷人数。
如果参与放高利贷,需谨慎避免触及法律红线。若因放高利贷面临法律风险,应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身权利和义务,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不要盲目进行暴力催收等行为,以免让自己陷入更多法律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