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情形下,法人会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若作为被执行人的是法人分支机构,且它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把该法人追加为被执行人,法院会支持。要是法人直接管理的责任财产也不能还清债务,法院可直接执行该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
企业法人合并或分立,变更后的法人要承受其权利和义务。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若因合并而终止,申请执行人申请将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法人追加为被执行人,法院会支持。被执行人按法定程序分立成两个或多个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分立后存续的企业按分立协议确定的比例承担债务;若不符合法定程序分立,法院会裁定分立后存续的企业按从被执行企业分得资产占原企业总资产的比例,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还有,法人没清算就办理注销登记,致使公司无法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让他们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法院也会支持。遇到这些情况,申请执行人可按上述法律规定,合理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