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没在成立公司的文件上签字,要不要为公司借款担责,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有人冒用股东身份信息,把他登记成股东,而他既没参与公司设立,也不想当股东,这种情况通常不用为公司借款负责。可以去法院起诉,打一场股东资格确认官司,请求法院确认自己不是股东。等法院判决下来,就不用担责了。
有些股东虽然没签字,但实际参与了公司经营管理,享受股东权利,像参与公司决策、拿分红等,这样很可能会被认定为事实上的股东。按照公司法,股东要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责。所以这种股东可能要在出资范围内,为公司借款承担责任。
还有一种情况,股东和签字人有委托关系,自己没签字,是委托别人代签的,这说明他有当股东的意愿,同样要按规定,以出资额为限为公司借款担责。
所以,股东没签字是否要为公司借款担责,关键看是否有股东资格,以及有没有履行出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