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签合同是常见的事,但有时可能会不小心掉进欺诈的陷阱。根据《民法典》,要是签合同时被欺诈了,当事人有撤销合同的权利,不过这个权利是有时间限制的。从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被欺诈这件事开始算,得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假如过了2年才发现签合同的时候被骗了,那还能不能撤销这个合同呢?这得看具体情况。要是从发现被骗那天开始算,还没超过1年,那当事人还能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撤销这个合同。可要是发现被骗的时候,距离知道这件事已经超过1年了,那撤销合同的权利就没了,不能再以被欺诈为理由撤销合同。
另外,还有个更长远的时间限制。从合同签订那天开始算,要是5年之内都没去行使撤销权,不管什么时候发现被骗,这撤销权也都没了。也就是说,哪怕发现被骗还没超过1年,可合同都签了超过5年了,也没办法撤销合同。
所以,签合同后发现被骗,一定要留意时间。一旦察觉自己被骗,要赶紧行动,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避免因为超过时间而失去维护自己权益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