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察院的审查工作涵盖了不少方面,审查对象也各有不同。在刑事诉讼里,当进行审查批准逮捕时,检察院针对的是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这时候,要看看是不是有证据能证明嫌疑人确实犯了罪,是不是有可能会被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并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是不是没办法防止嫌疑人再做出危害社会的事情。
2、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审查的东西就多了。包括公安机关移送过来的起诉案件材料和证据,还有犯罪嫌疑人以及他涉嫌犯罪的具体情况。检察院会仔细查看犯罪事实和情节是不是清晰,证据是不是真实、足够,对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不是准确,有没有漏掉其他罪行或者其他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嫌疑人是不是属于不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以及案件有没有附带民事诉讼等。
3、对于申诉案件,检察院主要审查申诉人提交的申诉材料,还有原来已经生效的裁判所涉及的案件事实、证据以及法律适用等情况。通过审查来确定原来的裁判有没有错误,是不是需要启动再审程序。
4、在民事检察监督和行政检察监督方面,检察院会审查已经生效的民事、行政裁判和调解书,以及相关的审判、执行活动。目的是判断这些过程中有没有违法的情况,从而决定要不要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等。随着法律行业的发展,未来检察院的审查工作可能会更加注重信息化和智能化,提高审查效率和准确性,更好地保障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