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签合同是否需总公司同意,要看具体情况。法律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要是分公司有营业执照,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它能以自己名义签合同,不用每次都获总公司同意。这种时候,分公司是合法的民事诉讼主体,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签的合同有效。就像分公司在总公司明确规定的业务、额度范围内签的合同,就有法律效力。
不过,一旦分公司超出总公司授权范围签合同,合同效力可能受影响。要是总公司事后追认,合同就是有效的;要是总公司拒绝追认,合同对总公司就不发生效力,分公司得承担相应责任。
如果分公司没有营业执照,它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不能以自己名义对外签合同,必须先经总公司同意,还得以总公司名义签,不然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
所以说,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在授权范围内签合同不用总公司同意;但超出授权范围,或者没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签合同,通常要经过总公司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