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两次合同后,若要解除合同,有几种合法途径。
协商解除是一种常见且友好的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是双方能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就合同解除的事儿,像什么时候解除、后续事情怎么处理等,达成一致想法,那可以签订一份书面的解除协议。这份协议能清楚说明从现在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结束了,就像给这段合作画上一个明确的句号。
约定解除则依靠前期合同的约定。如果之前签订的两份合同里写明了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那么当这些条件满足时,有解除权的一方可以给对方发通知说要解除合同。合同从通知送到对方手上的时候就解除了。要是通知里还说如果对方在一定时间内不完成某些事合同就自动解除,而对方真没完成,那合同就从通知规定的时间到了的时候解除。
法定解除是在满足法律规定情形时才能用的。比如因为一些意外情况(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根本没法实现;或者在该履行合同的时间还没到的时候,一方就明确表示不按合同做事,或者用行动表明不会履行主要义务;又或者一方没按时履行主要义务,催了之后在合理时间内还是没做;再就是一方没做好自己该做的事,导致合同没了意义等。要是想通过法定解除来结束合同,得通知对方,通知送到对方那儿合同就解除了。
无论选择哪种解除方式,都得留好相关证据,比如书面协议、通知、聊天记录等。这样以后万一有纠纷,就能有凭证说话,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