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生活中,没签字的合同也履行了,那它到底有没有效呢?这得看具体情况。
按照《民法典》规定,用合同书签合同,大家都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才成立。不过在这之前,要是有一方先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也接受了,那合同同样成立。
比如一方把货物交过去,另一方接收并且用了,这就算是对合同实际履行和接受,这种情况下合同一般就成立了。要是这个合同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那它就是有效的,双方都得按合同内容办事。像货物质量、价款、交付方式这些条款,都得接着按约定履行。
但要是一方履行了义务,另一方却不接受,那合同就没成立,也就不存在有效无效的说法。另外,如果合同本身就存在法定无效情形,就算已经实际履行了,合同也是无效的。所以大家在签合同和履行合同时可得多留意,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要是有拿不准的地方,也可以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