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制度在二次离婚时同样适用。《民法典》明确规定,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给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算起,往后三十天就是冷静期。在这一个月里,要是有一方后悔了,不想离婚,随时都能撤回离婚申请。等冷静期过了,接下来还有三十天,在这期间夫妻双方得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领取离婚证,要是谁都没去申请,那就相当于自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了。
不管是头一回申请离婚,还是第二次申请,只要是想通过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就得按规定经历离婚冷静期。这是法律定下来的,可不是能随便跳过的。法律这么规定,就是为了让大家别因为一时冲动就离了婚,好好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
要是实在不想等这离婚冷静期,还有别的办法。可以走诉讼离婚的途径,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让法院来审理判决。不过诉讼离婚相对来说程序会复杂些,时间也可能会长一点,但能避开离婚冷静期。大家在决定离婚方式时,要综合考虑自己的情况,选择最适合自己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