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人单位注销后能不能起诉其负责人,要根据不同情况判断。
如果非法人单位没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其存续期间的债务或法律责任,一般由设立单位的主体或负责人承担。要是单位依法注销,还完成了清算、债务清偿等法定程序,通常不能仅因单位注销就起诉负责人。不过,若存在特殊情况,比如负责人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恶意逃避债务,没如实清理单位财产,隐匿或转移财产,损害了债权人合法权益,债权人可依相关法律,要求负责人担责。
要是非法人单位注销时没依法清算,债权人可以起诉负责人,要求其清偿单位债务。司法实践里,法院会审查负责人在单位运营和注销过程中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无过错,以此确定其是否要对单位债务担责。
所以,遇到这类问题,债权人要先了解非法人单位的注销情况,若存在负责人违法的情形,可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