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要是当事人在开了庭之后才提出有仲裁协议,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来处理。
2、要是一方去法院起诉的时候没说有仲裁协议,而另一方在第一次开庭之前,也没对法院受理这个案子提出反对意见,那就相当于这一方不要仲裁协议了,法院接着审理这个案子。也就是说,一旦案子到了开庭这一步,而且另一方之前也没提反对,后面就算再拿出仲裁协议,法院也不会因为这个就不让自己管这个案子,诉讼会接着正常进行。
3、要是另一方有合理原因,没能在第一次开庭前提出来,像确实不知道有仲裁协议,或者因为不可抗力这些客观情况没办法及时提。这种情况,法院会综合考虑具体情况,但这一方得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有合理原因。要是能证明,法院可能会看看仲裁协议有没有效。要是协议有效,法院就会驳回起诉,让当事人去找仲裁机构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