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只达成口头协议是没有强制执行力的。要是一方在达成口头协议后反悔了,而双方又确实想离婚,那就得通过法定程序来解决。
先说协议离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都自愿离婚的话,得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然后两个人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个离婚协议里要写清楚双方是自愿离婚的,还要写明白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情协商一致的意见。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且发了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算,三十天内要是有一方反悔了,就可以拿着相关的证件材料,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去撤回申请,还得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同时把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存档。
再说说诉讼离婚。要是一方反悔了,导致没办法协议离婚,另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会先进行调解。要是发现夫妻感情真的已经破裂,调解也没用,就会判决准予离婚。
所以啊,达成离婚口头协议又反悔了,就得按照法律规定的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程序来办,这样才能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