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部分继承人失踪了,想让法院受理继承案子,可以按下面这些步骤来做。
先得准备好起诉要用的材料。要写一份起诉状,在里面写清楚原告和被告的信息,把自己的诉讼请求详细说出来,比如说要求分割遗产。同时,也要把事实和理由讲明白,像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遗产的情况,还有部分继承人失踪的情况等。证据材料也不能少,得提供能证明继承关系的证据,像亲属关系证明、遗嘱(要是有的话)、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产产权证明等。
接下来要确定管辖法院。按照法律规定,因为继承遗产产生纠纷而提起的诉讼,要到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去起诉。所以得把起诉材料交到有管辖权的法院。
还有,如果失踪继承人的情况影响了案件审理,能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不过申请宣告失踪是有条件的,得满足该继承人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等。申请人要提供相关证明,比如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给出的该继承人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等。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后,会给失踪人指定财产代管人,这个财产代管人可以参与到继承案件的处理当中。
只要满足了上面这些条件,完成了相关程序,法院通常就会受理继承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