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车祸受伤住院后,前期医药费该由谁来垫付呢?有这几种情况。
要是肇事车辆买了交强险,那保险公司要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要是情况特别紧急,医院也能通过相关程序,向保险公司申请先行支付这笔钱。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在一些特定情况下也会出手帮忙。比如抢救费用超出了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没买交强险、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等情况。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后,有权利向交通事故的责任人追讨这笔钱。
肇事方也可能需要垫付医药费。根据事故的责任划分,如果肇事方要承担全部或者部分责任,那他们就有义务垫付。不过在实际生活中,有些肇事方可能因为各种理由拒绝垫付。
受伤者及其家属也有可能得自己先垫付。为了能及时治疗,不耽误病情,他们常常会自己先把钱付了,之后再通过法律途径找责任方索赔。
那要是遇到肇事方和保险公司都不愿意垫付的情况该怎么办呢?受伤者可以和对方协商,也能向交警部门反映,让交警去督促对方垫付。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要求责任方先付一部分医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