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若对结果不认可,处理方式有两种。
一是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就可申请复核。按规定,从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起,一般三个工作日内,当事人能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复核申请。申请时,要写清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上一级交管部门会审查原事故认定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和责任划分等情况,然后作出复核结论。
二是进入民事诉讼阶段,若不服法院涉交通事故的判决,要在规定上诉期内上诉。通常,民事判决上诉期为十五日,从判决书送达起计算。上诉要递交上诉状,内容包含当事人信息、原审法院名称、案件编号、案由,以及上诉请求和理由等。
需要注意的是,超过复核申请期限或上诉期限,通常就无法通过这些途径推翻原结果。所以,得知交通事故结果有异议,要尽早走相应的救济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