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合同会自动顺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是女职工正处在孕期、产期或者哺乳期,而此时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到了,那这份合同不会马上终止,而是会延续到相应的特殊时期结束。
简单来说,女职工在哺乳期时,就算合同原本的时间到了,合同也会自动延长到哺乳期结束才终止。这其实是法律在保护处于特殊生理阶段的女职工权益,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劳动合同到期,就和哺乳期的女职工终止劳动关系。
要是用人单位违反了这个规定,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就终止劳动合同,女职工是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不过,如果女职工不想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已经没办法继续履行了,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就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来给女职工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工作满一年,用人单位就要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这里要提醒大家,有些用人单位可能不了解这个法律规定,或者想钻空子。女职工也要清楚自己的权益,遇到这种情况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