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仲裁里,个人社保部分是不算入工资总额的。
工资是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以各种形式给劳动者的报酬。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社保费用,不在工资组成范围内。
劳动仲裁算工资时,常说的工资是应发工资,也就是扣除社保等费用前的金额,但这只是算工资基数,不代表社保费用就是工资。个人社保费用是劳动者自己要承担的社保缴费义务,由单位代扣代缴,这笔钱是用于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权益的,像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比如计算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这些以工资为基数的项目时,是按未扣社保等费用的应发工资来定计算标准的,不会把社保费用当作工资组成部分额外计算或重复计算。所以大家遇到劳动仲裁涉及工资计算问题时,要清楚个人社保不算进工资,避免因概念不清产生纠纷。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