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地区负责人没签合同,公司和负责人该怎么办?下面分别给出应对方法。
先说公司,按照《民法典》和《劳动合同法》,要是从用工那天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没和劳动者签书面合同,就得每月给劳动者发双倍工资。所以,公司得赶紧和地区负责人补签书面合同,把双方权利义务写清楚,免得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要是负责人不肯签,公司就书面通知他终止劳动关系,并且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再看地区负责人,如果公司从用工开始超过一个月没和自己签合同,那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这时要多留个心眼,搜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像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业务往来文件等。要是和公司商量不通,还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