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诉讼费是由败诉的一方来承担的,这其实就是法律对败诉方过错进行的一种经济上的制裁。不过要是出现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况,法院就会根据案件的实际状况,来确定当事人各自要承担多少诉讼费用。
要是共同诉讼的当事人败诉了,法院会按照当事人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确定每个人要承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在一些特殊案件里,诉讼费的承担规则有特殊规定。比如离婚案件,诉讼费用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怎么负担,如果协商不下来,就由法院来决定。要是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并且法院裁定准许了,那么案件受理费就由原告或者上诉人承担。还有,如果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结束之后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那么减少请求数额部分的案件受理费,就由变更诉讼请求的当事人承担。
另外,要是案件经过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诉讼费用的负担也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同样由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