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强制执行程序里,追加股东是有门道的,得按照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操作。
要是股东没缴纳或者没缴足出资,申请执行人可以依据相关规定,给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把股东没出资的事儿和对应的法律依据写清楚。法院会查看公司股东是不是有出资的责任,却没按照公司章程去做。要是情况属实,法院就会裁定把这个股东追加为被执行人,让他在没缴纳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负责。
要是股东抽逃出资,申请执行人也能提出追加申请,拿出证据证明股东把出资款转出公司,还没有合理的交易凭证等抽逃行为。一旦查证属实,股东就得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担责。
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如果股东没办法证明公司财产和自己的财产是分开的,申请执行人就能申请把这个股东追加为被执行人,让他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还有一种情况,公司没清算就办理了注销登记,导致没办法清算,这时候也能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承担责任。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申请追加股东的时候,一定要准备好充足的证据,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来,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是在这个过程中遇到问题拿不准,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让他们帮你出出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