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的节骨眼上,一方把存款花光这种事儿能不能行,得分不同情形来看。要是这笔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一方偷偷摸摸也不跟另一方商量,就把钱都花光了,那这种行为其实就跟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差不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里说的,夫妻在共同财产方面,都有一样的处理权。要是有人在离婚的时候,偷偷藏起财产、把它转走、卖掉、弄坏或者大肆挥霍,甚至还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想霸占对方财产,那在分割财产的时候,这个人就可能少分或者分不到财产。
不过要是这笔存款是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人家想咋花就咋花,把钱花光也是合法的。那怎么判断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呢?这就要看财产是啥时候拿到手的,是以什么方式得到的。打个比方,一方在结婚前就有的财产,一般就是个人财产;结婚后两个人的工资、奖金这些收入,通常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要是发现对方在离婚期间,莫名其妙地把存款都花光了,咱就得留个心眼,把相关的证据收集好。像银行的流水、消费的记录,这些都得留着。到时候在离婚打官司的时候,就可以拿出来,要求对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这样才能避免自己的财产权益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