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是劳动仲裁之后,公司没钱支付给劳动者,咱有这么几种维权办法。仲裁裁决生效了,公司却不履行支付义务,劳动者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去查公司的财产,瞅瞅公司名下银行存款有多少,有没有房产、车辆这些资产。要是查到了能执行的财产,就会把它们查封、扣押、冻结,然后依法拍卖、变卖,用卖来的钱给劳动者支付该给的费用。
2、要是法院查了一圈,发现公司确实没啥能执行的财产,就会裁定先终结这次的执行程序。但这可不代表劳动者的权益就没指望了,只要之后发现公司有能执行的财产了,劳动者随时都能申请恢复执行。
3、要是发现公司股东存在没足额出资或者抽逃出资这些情况,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把股东追加为被执行人,要求股东在没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额度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负责。
4、要是公司达到了破产的条件却不主动申请破产,劳动者作为债权人能向法院申请让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在破产程序里,职工的工资、医疗和伤残补助还有抚恤费用、该打进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得给职工的补偿金这些,都会作为破产优先债权,优先得到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