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口头说好了定金转账的事儿,对方是有权利不接收的,不过这会带来不同的法律结果。按照《民法典》的说法,定金合同得是实际交付了定金才算成立。要是对方不接收定金,那定金合同就没成。这种情况下,双方就不受定金罚则的限制。简单讲,要是有一方不按约定办事儿,那就不能用“给定金的一方没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得不符合约定,没法实现合同目的,就不能要回定金;收定金的一方没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得不符合约定,没法实现合同目的,就得双倍返还定金”这个规则了。
2、从整个合同角度看,口头约定定金转账能看作双方在定金方面有了初步想法。要是对方拒绝接收,可能说明他对合同履行有了新的想法或者态度,这就意味着双方也许得重新商量合同条款,像定金相关的内容。要是双方之前对合同成立或者生效有其他约定,而且不受定金没交付影响的,那合同还是有可能按照约定成立并生效。
综合来讲,对方可以不接收定金,这样定金合同没成立,双方得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协商,或者按照合同其他约定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