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先来说,在正常情况下,保证期间约定成5年是有效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保证期间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可以自行去约定的。不过这里有个条件,如果约定的保证期间比主债务履行期限早,或者和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到期,那就相当于没约定。要是真没约定,或者约定得不清楚,保证期间就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到期那天开始算,往后6个月。
只要约定的5年保证期间,既不比主债务履行期限早,也不跟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到期,还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那这个约定就是合法有效的。
在约定了5年保证期间的情况下,债权人得在这5年里,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向保证人去主张权利。比如说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可要是债权人在这约定的5年保证期间内,没有行使自己的权利,那从法律上来说,保证人就不用再承担保证责任了。所以债权人一定要留意这个时间,别因为疏忽,错过了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