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未经配偶同意给子女钱,一般不算无效。婚姻存续期间,夫妻所得财产多为共同财产,双方对其有平等处理权。在日常生活需要范围内,任何一方都能自行决定处理共同财产。要是给子女的钱用于正常生活、教育、医疗等合理开销,就算没经配偶同意,这种处分行为也有效,这是为满足家庭成员基本生活需求,符合家庭整体利益。
但要是单次给的金额较大,超出日常生活所需,像未经配偶同意给子女巨额资金投资、买房。此时若配偶明确反对,给予方的处分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无权处分。这种情况下,配偶有权要求子女返还属于自己份额的财产。司法实践中判断时,会综合考量给予方出发点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
如果遇到配偶未经同意给子女大额钱的情况,要先和对方沟通,了解给这笔钱的原因和用途。若协商无果,可以咨询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