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审开庭前撤回上诉,诉讼费是可以退还的。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要是案子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案件受理费会减半收取。在二审里,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法院审查后觉得符合撤诉条件,裁定准许撤诉时,就会按照这个规定来。
如果当事人在二审开庭前决定撤回上诉,并且得到了法院准许,这就表明二审程序不会再继续。这种情况下,法院会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也就是会退还当事人一半的上诉费用。
当事人要做的是按照法院要求,提交撤诉申请和相关材料。等法院作出准许撤诉的裁定后,再按规定办理退费手续。退费流程一般有提交退费申请、提供相关票据等。不过要注意,具体的操作得按照受理案件法院的规定来。很多人可能误以为只要撤回上诉就能全额退费,实际上是减半退还。所以大家要清楚这个规定,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误解。在办理退费的时候,一定要仔细了解法院的要求,把手续办全,这样才能顺利拿到应退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