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如果想证明签离婚协议时不知道对方有外债,以下是一些收集证据的方法。
沟通记录能提供一定线索。平时和对方的短信、微信聊天内容以及电子邮件等,要是里面都没提到有外债,这些就可以作为咱们当初不知情的一个间接证据。还有双方的通话录音,如果对方在通话里也没说有外债的事儿,那也能起一定证明效果。
生活消费方面的证据也特别重要。大家可以用心梳理一下家庭日常开销情况,像家庭收支记录、银行流水。要是家庭支出里没有突然出现那种特别大的金额,而且和这笔外债没啥关系,那从侧面也能说明咱对这笔外债不清楚。
找社交证据也可行。可以跟和双方关系都不错的朋友、亲戚打听一下,要是他们也不知道对方有这笔外债,就可以让他们写个证人证言,证明对方没跟周围人说过有这笔债。
要是这笔债务是在两人分居的时候产生的,能拿出分居证据就更好了。比如分居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或者居委会开的证明等,这些都有助于证明自己对这笔债确实不知情。
不过要提醒一下,就算证明了自己不知情,如果这笔债务最后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还是能要求夫妻两人一起还钱。但咱承担了还款责任之后,可以按照离婚协议找对方把钱要回来。所以大家在遇到这种情况时,要及时收集好证据,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