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允许未实缴出资的股权转让,但处理时要留意多个方面。
对于转让方,即使出资未实缴,也能够转让股权。不过,转让方有义务在转让前如实告知受让方出资未实缴情况。若未如实告知,就可能构成欺诈,届时受让方有权撤销合同,并追究转让方责任。另外,转让方转让股权后,补足出资的义务并不当然免除。要是公司章程或法律有特别规定,转让方得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受让方在受让股权前,要充分了解该股权出资未实缴的情况。一旦受让,原则上就得承担继续履行出资的义务。要是因转让方没如实告知才受让,受让方承担出资责任后,可以向转让方追偿。
公司和其他股东同样有相应权利和措施。公司可以要求转让方和受让方连带补缴出资。其他股东若觉得未实缴出资的股权转让损害了自身利益,可依据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通过诉讼来维护合法权益。而且,若未实缴出资影响到公司债权人利益,债权人有权要求转让方和受让方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