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合同签订地和实际地点不一样时,该怎么处理?这得看具体情况。
在确定打官司的管辖法院时,如果合同里约定了管辖法院,而且这个约定符合民事诉讼法里协议管辖的规定,也就是约定的法院和合同争议有实际联系,像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这些地方,那就按照约定的来。要是合同没做约定,按照法律,合同纠纷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要是签书面合同的时候,双方签字或盖章不在一个地方,法院会把最后签字或盖章的地点当成合同签订地。
在法律适用方面,要是合同约定了适用什么法律,就按约定来。要是没约定,在涉外合同里,合同签订地可能会影响法律的适用。一般会综合合同履行地、当事人住所地等情况,按照最密切联系原则来确定用哪国或哪个地方的法律。
所以,遇到合同签订地和实际地点不同的情况,要先搞清楚自己的诉求,是确定去哪个法院打官司,还是确定用什么法律,然后结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来处理。要是情况比较复杂,拿不准的话,最好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