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继承人继承了遗产后,对于被继承人欠下的债务,只需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负责偿还。简单来讲,就是继承人还被继承人的债,最多还到所继承遗产的价值那么多。要是债务超过了遗产实际价值,继承人自愿多还的另说。
2、要是继承人不想继承遗产,那对于被继承人依法要交的税款和欠下的债务,就不用承担偿还责任了。
3、要是有好几个继承人,大家要按照各自继承遗产的比例来分担债务。打个比方,有三个继承人,每人都继承了三分之一的遗产,那他们也各自承担三分之一的债务。
4、在实际处理时,通常先从被继承人的遗产里把债务还清,剩下的部分再由继承人分割。要是遗产已经分了但债务还没还,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要按顺序用拿到的遗产来还债。先由法定继承人用所得遗产还,不够的话,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接着还。